我们2年前收到的一个商业承兑汇票能不能把这笔钱要回来出票人还有责任吗

03-15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在你们的案例中,如果持票人在法定期限(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被拒绝支付之日起6个月内)内向法院提起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您好,可以先积极打官司,不服可以上诉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在商业承兑是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或者起诉承兑企业的。一旦商业承兑汇票到期被拒付,最后一手背书人应当立即自行采取起诉措施,起诉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进行付款,并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
起诉要点在于,对商业承兑汇票中一手背书人最强势一放进行重点起诉,其他方捎带起诉即可。对实力最强的一手背书人施加压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修正)》 第六十八条 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法律分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如果没有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可以背书转让,如果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转让。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二十七条 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力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力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持票人行使第一款规定的权力时,应当背书并交付汇票。
第三十六条 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商业承兑背书人有连带责任。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因此,商业票据的背书人对票据负有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六十九条
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若问题紧急,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

上一篇:为何总弹出支付界面?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九江律师 合肥律师 洞头律师 淄博律师 江东律师 重庆巴南区律师 颍上县律师 百色律师 惠州律师 运城律师 潮州律师 海南律师 咸阳律师 南阳律师 湖州律师 定海律师 兴国律师 南昌西湖区律师 分宜县律师 铜陵义安区律师 贵阳云岩区律师 南京栖霞区律师 英德市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临沂律师 福州律师 温州律师 合肥律师 东莞律师